天津市西青区幼儿园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标准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本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下同)。对在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西青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同时,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决策部署及本区实际,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政策。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按照西青区现行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全额免除;其中,实际收费低于区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据实免除。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本区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的,据实减免。其中,普惠性民办示范幼儿园参照公办示范幼儿园1060元/生/月减免,普惠性民办一级幼儿园参照公办一级幼儿园850元/生/月减免,普惠性民办二级幼儿园参照公办二级幼儿园640元/生/月减免,普惠性民办三级幼儿园参照公办三级幼儿园450元/生/月减免,普惠性民办四级幼儿园参照公办四级幼儿园240元/生/月减免。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本区公办幼儿园三级园收费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水平低于免除水平的据实减免。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减免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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