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幼儿园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标准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河东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下同)。对在河东区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河东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同等级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根据天津市有关工作部署和本区实际,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
河东区公办幼儿园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
(二)民办幼儿园
河东区民办幼儿园参照河东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同等级免除水平减免保育教育费,其中:示范园每生每月1060元、一级园每生每月850元、二级园每生每月640元、三级园每生每月450元、四级园每生每月24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收费低于免除水平的,据实减免;未评定等级的,按三级园每生每月450元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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