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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小学报名条件(香洲+斗门+金湾+高新+横琴)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02 12:06:17 浏览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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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中小学报名条件(香洲+斗门+金湾+高新+横琴)

  香洲区

  仅指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一)具有香洲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香洲户籍新生”)。

  (二)符合珠海市和香洲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三)达到2025年香洲区积分入学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按《香洲区培英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学位。符合香洲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统筹安排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一年入学的香洲户籍学生,需在“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中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申请入学。

  金湾区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金湾户籍学生”)。

  2.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跨区报读学生”)。

  4.达到2025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区特校咨询电话:0756-7789033)。符合金湾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并送教上门。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超招生计划数,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因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延缓一年入学的金湾户籍学生,需在“金湾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申请入学。

  斗门区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斗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

  3.珠海市内斗门区外户籍学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斗门区房产。

  4.符合《珠海市斗门区2021-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或根据残疾儿童的生活、学习能力情况向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

  ●(三)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一年期满,应报读入学。

  高新区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具体分为以下5类:

  1.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高新区规定的非高新区户籍政策性照顾生;

  3.在高新区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员的港澳籍子女;

  4.符合跨区入读条件的珠海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5.符合高新区积分入学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截至报名结束之日(5月22日),需持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二)适龄残疾儿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也可以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其学区学校申请建立学籍,并向高新区教育部门申请送教上门服务。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高新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 6 周岁( 即 2019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 2025 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一)优先保障类( 简称保障类)

  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 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 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 二)户籍类

  1.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 年。

  ( 三)政策性照顾类( 简称政策类)

  1.其法定监护人为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 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 儿童少年;

  3.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 儿童少年。

  ( 四)珠海市户籍( 简称跨区类)

  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合作区工作 或居住。

  (五)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简称积分类)

  达到 2025 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 育学校申请学位。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 在合作区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 并提交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业务临时窗 口,经批准后可延缓 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