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厦门市翔安区幼儿园大班保育教育费减免对象和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现将我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保育教育费按照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免除。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温馨提示若您对政策有疑问,欢迎您向孩子所在幼儿园咨询,也可致电翔安区教育局咨询(0592 - 780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