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厦门集美区免费学前教育最新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现将我区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按照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免除。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温馨提示
若您对政策有疑问,欢迎您向孩子所在幼儿园咨询,也可致电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92-625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