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漳州芗城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符合幼儿园政策条件优先保障对象适龄儿童
1.属小区配套幼儿园:遵循“人户一致”原则,户籍、房产在小区内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优先就读相对应的配套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此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14〕101号第十七条“保证该住宅小区内的幼儿优先入园”的规定执行)。
2.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由家长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待区人武部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家长提供所在消防队伍证明、有效消防证件、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向区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申请,待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干警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芗城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待芗城公安分局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5.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区委人才办提出申请,待区委人才办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6.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及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的适龄子女,居住地或工作地在芗城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的台胞,可申请就读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漳州市幼儿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及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的适龄子女,居住地或工作地在芗城区的台胞,也可申请就读芗城区属公办幼儿园。台胞子女由家长提供相应材料向区台办提出申请,待区台办审核确认后,提供符合条件者名单至芗城区教育局。
7.长幼随学:同一家庭户口中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哥(姐)现已在芗城公办幼儿园就读,其弟(妹)可申请入读同一幼儿园的。(依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规〔2023〕6号)第12条加强教育资源支持“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根据家庭意愿,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可在同一学区入学。”)
(1)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长幼随学条件为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市区某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哥(姐)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2025年秋季学期,其哥(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该适龄儿童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2)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长幼随学条件分别为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区天宝中心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其哥(姐)现已在芗城区浦南中心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哥(姐)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2025年秋季学期,其哥(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该适龄儿童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8.多孩家庭子女: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依据《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卫综〔2023〕48号)第八点降低教育成本“优先保障三孩家庭子女进入普惠托育园和公办幼儿园”)
(1)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多孩家庭子女条件为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亲子信息。
(2)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多孩家庭子女条件分别为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同一家庭户籍中同一法定监护人下,有三名及以上适龄儿童亲子信息。
(二)符合芗城户籍条件适龄儿童
1.芗城市区八个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芗城市区公办幼儿园招收条件为户籍在芗城市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西桥、新桥、巷口、南坑、通北、芝山、石亭)辖区内,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2.芗城乡镇户籍适龄儿童
芗城乡镇公办幼儿园招收条件分别为户籍在芗城区天宝镇辖区或户籍在芗城区浦南镇辖区,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