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入学申请条件
2025年初招文件明确规定,我市初中招生对象主要有三类:
1.有户籍
①在本市就读的,凭《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②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凭《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4日前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教育中心报名。
2.有房产
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①在本市小学就读的,凭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
②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凭父(母)《房屋所有权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户口簿》和《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报告册》于6月24日前到房产所在镇(街道)教育中心报名。
3.有学籍
不属于上述“有户籍”或“有房产”对象,但具有我市小学正式学籍且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完整,并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①华侨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户口簿》;
②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及《户口簿》
③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重点提示
已报名我市民办学校派位的非晋江学籍小学毕业生仍需前往户籍或房产所在镇(街道)教育中心登记报名。
升学报名有效证件注意事项
1.证件办理时间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的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即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无法完整提供有效证件和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此类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
2.房产学位规定
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