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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莞塘厦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流程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5-07 08:10:02 浏览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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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东莞塘厦镇本地户籍学生入学流程

  起始年级(一年级、初一年级)报名录取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先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市平台”,网址: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并获取市报名号,再登录“塘厦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登记平台”(简称“镇平台”,网址: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信息、补充上传入学资料及填报志愿。教育管理中心及各公办学校地址、招生电话详见附件1。

  2.初审结果公布

  网上报名截止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市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确认”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务必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市、镇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及上传入学资料

  (1)家长在镇平台报名期间,可直接填报我镇公办学校志愿(含购买学位)。

  (2)家长需在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期间登录市平台完成志愿确认。家长可根据需求,自选填报“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自费)”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

  4.公布录取结果

  2025年7月3日市平台公布起始年级学位安排情况,家长可登录市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2025年7月5日-7月7日学生家长根据市平台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6.学位补贴申请

  招生平台报名时间截止后新增入户、未按时报名或放弃公办学位未注册的,可申请学位补贴,待2026年秋季学期再申请公办学校插班。此类学生请自行联系报名就读我镇民办学校(自费),并在2025年8月15日-8月31日登录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申请学位补贴。

  非起始年级招生及报名录取流程

  1.受理对象

  (1)年满6周岁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年级入学年龄要求,在外市、外镇或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常学籍塘厦户籍学生。

  (2)已在本镇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如下情况的:

  A.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但安排到不同公办小学就读的塘厦户籍学生。

  B.已在公办小学就读,且户籍地址已迁入监护人自有房产(住宅)地址(监护人一方产权不低于50%)的家庭户塘厦户籍学生。

  C.因居住地址变更申请转学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的塘厦户籍生。

  2.录取原则

  小学:公办学校优先安排A1、A2、A3、A4类户籍生,如该年级剩余学位不足,则通过购买学位或提供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初中:统一通过购买学位或提供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1)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但未能安排入读本镇公办学校的,直接在本校或教育集团通过购买学位方式解决(以报名时学籍系统认定为准)。

  如申请人数超出该校或教育集团购买学位计划,小学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小学(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初中则通过申请学位补贴解决。

  如学生申请转学到非同一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则只能通过申请学位补贴解决,待下一学年度视购买学位计划情况再申请。

  (2)在外市、外镇就读且未能安排入读本镇公办学校的,在优先安排完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生购买学位后,再统筹安排到仍有购买学位计划剩余的民办学校就读。如当年购买学位计划已用完,则通过申请学位补贴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待下一学年度视购买学位计划情况再申请。

  (3)已在公办学校就读但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无法享受购买学位。(以报名时学籍系统认定为准)

  (4)兄弟姐妹已分别就读两所公办初中的,不做调剂安排。申请同一学校就读的亲生兄弟姐妹,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小学统筹安排到学生所报读年级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初中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如未能安排调剂,待下一学年度视学位情况再申请。

  3.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登录塘厦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入学资料及填报志愿(无须注册登录市平台)。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及购买学位资格。

  4.志愿填报

  可提供填报志愿的公办学位(含购买学位)学校及年级,以镇平台选项为准,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得故意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其申请及就读资格。

  5.录取结果插班生安排结果、到校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镇平台公告或各公办学校通知为准。

  6.学位补贴申请镇平台报名截止(2025年5月14日)后,新迁入户籍者及逾期未报名的,可申请学位补贴,待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插班。此类学生须自行联系报名就读我镇民办学校(自费),并在2025年8月15日-8月31日期间登录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申请学位补贴。

  户籍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入学申请

  塘厦中心小学、塘厦初级中学现有特教班已满员,2025年秋季无对外招生计划。本学年新增残疾及特殊户籍儿童,采用送教上门及随班就读方式进行安置。

  1.家长可申请入读市内特殊学校,如未被录取,则转由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就近安排普通学校接受特殊教育。

  2.未申请入读市内特殊学校的,可通过认定残疾儿童或特殊儿童,申请接受特殊教育,具体步骤如下:

  (1)家长需按照户籍生正常流程网上报名,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户籍生录取原则安排学位,家长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注册后,家长持相关证明(残疾证、市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就医资料)向录取学校教导处提交特殊教育安置申请。经市、镇两级特殊教育专家评估后,认定其残疾或特殊程度。

  (3)符合就读特教班认定条件的,如当年特教班有学位对外招生,则参照户籍生录取原则优先安排学区内儿童,直至满员;如符合就读特教班儿童数量超出招生计划数,未能安排进特教班的,则在原录取学校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待特教班有空余学位后再统筹安排;如特教班当年已满员,不对外招生,则在原录取学校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待特教班有空余学位后再统筹安排。

  (4)符合送教上门、随班就读认定条件的,应在原录取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或随班就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