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塘厦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户籍生公办学校入学录取原则
(一)小学一年级
按照“划片申请,顺位安排”原则录取。
(1)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剩余学位优先统筹安排给符合优待政策及人才子女条件的学生。
(2)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第一顺序位(A1类):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属于学区内的原籍村民学生;
第二顺序位(A2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及监护人自有住宅均属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三顺序位(A3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属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第
四顺序位(A4类):其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有产权不低于50%的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第五顺序位(A5类):有特殊房产(公寓、自建房等)或租住在学区内的户籍学生(含集体户)。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该顺序位及其后顺序位学生需结合填报志愿、学生入户时间及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购买学位解决。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当公办小学无法解决所有报名就读需求时,结合家长填报的志愿,统筹安排到塘厦镇民办学校通过购买学位方式解决。安排原则参照上述第2点。
(4)中心小学仅能接收A1、A2、A3、A4类学生报名。A1、A2、A3、A4类学生未按所属学区填报第一志愿的,如未被录取,直接统筹安排回原学区公办学校。
(5)塘厦户籍学生中,哥哥姐姐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亲生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中心小学除外)。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
按照“划片申请、电脑派位”原则。
(1)划片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学生,可申请就读所属学区学校:
A1类: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属于学区内的原籍村民学生;
A2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及监护人自有住宅均位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A3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位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A4类: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持有产权比例不低于50%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2)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抽签)。根据安排完A1、A2、A3、A4类学生划片申请入学后的剩余学位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剩余户籍生参加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实施方法将另文通知。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放弃注册或未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当划片申请及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总人数超出两所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总数时,由教育管理中心优先安排A1、A2、A3、A4类学生就读;剩余学生则按照“家庭户优先、集体户次之”的原则,根据同类型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加电脑派位名单;未能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的学生,则按志愿、户籍类型及入户时间先后顺序,通过购买学位方式统筹安排至民办学校。
(4)A1、A2、A3、A4类学生未按所属学区填报志愿学校的,直接统筹安排到原学区公办学校。所有类型学生须选择电脑派位志愿方可参加电脑派位。
(5)塘厦户籍学生中,哥哥姐姐已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其亲生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申请就读同一所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双胞胎如果电脑派位派到不同学校的,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调剂到同一所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