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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远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4-30 15:40:35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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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小班210人。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小班120人。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小班100人。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小班180人。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小班12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小班75人。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小班150人。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小班90人。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小班120人。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小班180人。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小班100人。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小班120人。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区直属公办非小区配套园

  2.区直属公办小区配套园

  四、招生工作内容

  (一)招生公告发布方式

  2025年4月30日,区直属各公办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公告,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关注相应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并在各园招生公告中下载、打印并填写《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3)幼儿出生证明;(4)新生报名表。

  2.报名程序:

  (1)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2日,符合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的幼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各幼儿园于5月15日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

  (2)具体的报名程序和要求请留意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2.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二)招生工作小组要根据清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为幼儿法定监护人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三)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禁权钱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咨询电话

  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0763-3380176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花海湾园区:0763-3388340

  清城区第二幼儿园:0763-3888686

  清城区第三幼儿园:0763-3556240

  清城区第四幼儿园:0763-3555803

  清城区第五幼儿园:0763-3130393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0763-3999228

  清城区清飞幼儿园大都汇园区:0763-3889825

  清城区凤翔幼儿园:0763-3980212

  清城区春湖幼儿园:0763-3993799

  清城区燕湖幼儿园:0763-3153056

  清城区第六幼儿园:0763-3113313、0763-3113363

  清城区第七幼儿园:0763-3313277

  清城区宸晖幼儿园:0763-3806222

  七、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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