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实验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公告
根据《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我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就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的原则,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招生计划
小班90人。
招生对象及范围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是3周岁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第一类: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松岗派出所(含原上廓派出所和下廓派出所)或东城派出所的户籍,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该片区有合法房产(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
第二类:幼儿具有清城区户籍。
第三类:周边适龄儿童。
招生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5年4月30日起,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并在“清远市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关注“清远市清城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并在招生公告中扫码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2025年秋季学期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新生报名表》。也可以在报名前一天(5月9日)到幼儿园门口保安亭领取报名表纸质版填写,待现场审核资料时用。
(二)报名资料及程序
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3)幼儿出生证明;
(4)《2025年秋季学期清城区实验幼儿园新生报名表》(备注:请在报名表上粘贴幼儿蓝底一寸照片)。
2.报名地点:清城区武安街左八巷3号清城区实验幼儿园。
3.报名程序:
2025年5月10-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法定监护人(需带幼儿)携带报名资料到幼儿园参加报名,
(温馨提示:幼儿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如有多报,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录取办法及录取信息公布
1.招生录取按招生类别先后顺序进行录取(第一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二类幼儿;第二类招生学位未满,剩余学位将录取第三类幼儿)。同一类别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幼儿园将于5月15日通过在门口张贴的方式向社会公录取信息,并电话通知被录取的幼儿家长。
(四)新生注册事宜
1.注册时间:202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被录取的新生家长根据幼儿园注册相关要求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注册须提供资料(建议家长提前准备):
注册时需提交幼儿体检的合格证明原件
3.收费标准: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城区发改价格[2022]2号)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秋季学期清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新生保教费收费标准收费, 3000元/学期。
注意事项
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清远市清城区实验幼儿园:0763-3333232
监督电话
清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763-3331843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识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