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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蓬江区政策性照顾生学位安排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31 18:46:42 浏览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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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照顾生学位安排

  (一)政策性照顾生类型

  1.烈士、优抚对象的子女。文件依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

  2.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文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3.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4.先进人物的子女。在蓬江区辖区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

  5.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二级人才的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的通知》(江府〔2019〕1号)。

  6.父(母)户籍在蓬江区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适龄子女。文件依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江府〔2020〕38号)。

  7.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包括江门市荣誉市民的子女,蓬江区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3年)蓬江区纳税前20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已担任该企业一年以上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子女。

  (二)政策性照顾生的学位安排

  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可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考虑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以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每所学校政策性照顾生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而且已经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后,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将公函和申请资料递交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206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办理政策性照顾生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