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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学校(中小学)招生政策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27 16:36:18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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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秋季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学校(中小学)招生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关于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基(2020]7号)、《关于做好 2024年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鹤教信[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实现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我镇2025年秋季公办学校(小升初、幼升小)招生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人数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1.小升初

  具有本镇户籍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2025年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入学依据,之后迁入共和镇户籍的不再受理)及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的六年级应届毕业。

  2.幼升小

  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6周岁)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注: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不能留级复读,因此,已在全国学籍系统注册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入读一年级。)

  (二)招生人数

  

  (三)报读条件及要求

  共和镇公办学校招生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按学区就近入学和派位相结合。

  1.户籍生

  以 2025 年4月 30 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的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办理。

  幼升小户籍生学区划分安排如下:

  ①鹤山工业城第一小学:大凹、里元、来苏村委会、碧桂侨城颐景名园户籍学生;元、

  ②平岭小学:平汉村委会户籍学生;

  ③共和镇中心小学:非①②学区的其他共和镇户籍学生。

  2.人才子女

  条件及审核详见《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版)》。

  3.政策性照顾生

  条件详见附件2序号1-8,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位。

  4.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在有公办学位剩余的情况下通过积分入学,按积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招收,额满截止,积分统计表见附件6。

  小升初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时,以在共和购买社保年限、居住时限、纳税情况、加分项目、参加购房或商铺情况作为依据,按上述项目先后顺序及分数由高至低排序,依次录取,额满截止,

  幼升小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报名,审核组通过房产、社保、合同等确定学区,学区划分及派位顺序如下:①共和镇中心小学: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内非碧桂园侨城颐景名园小区、里村工业园、来苏工业园、大凹工业园:平汉工业园;

  ②鹤山工业城第一小学:碧桂园、侨城颐景名园小区、里村工业园、来苏工业园、大凹工业园;

  ③平岭小学:平汉工业园、大凹工业园。

  ④按学区报名超出招生人数的派位顺序:按积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入读共和镇中心小学、鹤山工业城第一小学、平岭小学。平岭小学按积分录取后,不能入读平岭小学的平汉学区生再按积分由高至低排名录取前10名入读平岭小学。(注:需有社保、合同、居住一年以上,若人数不足由全镇积分排名补录。)

  5.残疾适龄儿童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建议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6.其他说明

  ①政策性照顾生、人才子女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必须服从就近入学或派位结果,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②根据学区、积分情况,安排到鹤山工业城第一小学以及平岭小学的学生,如需要乘坐校车,统一根据学区申请积分住址确定校车候车点上下车。

  ③未获入学通知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请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顺序

  (一)统筹安排优先顺序如下:

  1.优待政策性照顾生(由市统筹安排)。

  2.共和户籍生。

  3.政策性照顾生。

  4.人才子女(由鹤山工业城统筹)。

  5.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二)其他说明

  如有放弃学位的,则根据积分排序依次后补,额满截止。

  三、资料提交要求(入学办理指引)

  (一)共和镇户籍生

  在本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申请人通过幼儿园/小学领取报名表,非本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申请人可下载相关表格,参照附件1说明,提交附件4、5-①中对应表格资料。填写完整后,带齐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二)政策性照顾生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见附件2序号1-8),在本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申请人通过幼儿园小学领取报名表,不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申请人可下载相关表格参照附件2、3说明,提交附件4、5-②中对应表格资料。填写完整后,带齐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读。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见附件2序号9)在本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申请人通过幼儿园/小学领取报名表,不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申请人可下载相关表格,参照附件2、3说明,提交附件4-④、5-③中对应表格资料。家长填写完整后,带齐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四)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申请人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到鹤山工业城(共和镇)对应部门(企业人才由其所在单位统一交到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非企业人才由其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到共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汇总提交工业城管委会、共和镇政府研究确定。通过初步确定的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的监督。申请人可下载相关表格,参照附件2、3说明,提交附件4、5-③中对应表格资料。填写完整后,带齐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注:逾期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所有复印件需由家长加注“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和签名确认。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资料验核时间:

  

  

  (二)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生公示时间:(拟定)2025年5月31日,公示7天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公示时间:(拟定)

  1.小升初:2025年5月30日

  2.幼升小:2025年6月13

  (四)学位安排结果公示时间:(拟定)

  1.小升初:2025年6月20日

  2.幼升小:2025年6月24日

  (五)注册时间:(拟定)2025年6月30日前

  五、招生纪律

  2025 年秋季鹤山市共和镇公办学校(中小学)招生严格执行以下规定,进一步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学区生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择校生。

  (二)各公办学校不得拒绝中心校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生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班额招生(中学标准班额为50人,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

  (四)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

  (五)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1.招生咨询、投诉电话:0750-8300885

  2.其他部门咨询电话。

  

  附件说明:

  附件1:鹤山市共和镇户籍生提交资料说明

  

  附件2:非鹤山市共和户籍生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附件3: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说明:

  

  

  附件 4:小升初申请表

  ①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一)

  ②鹤山市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二)

  ③鹤山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申请表(三)

  ④鹤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附件5:幼升小申请表

  ①共和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学区生)

  ②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幼升小6个不同类型表格):

  附件5-②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现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的直系子女).pdf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高层次人才的直系适龄子女).pdf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对特殊贡献、经济建设有杰出贡献人员直系适龄亲属).pdf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本镇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pdf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父母因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而委托本镇居民照顾监护的子女).pdf

  非鹤山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生入学申请表(港澳台籍同胞、华侨华人适龄子女).pdf

  附件5-③非鹤山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异地务工人员子女).pdf

  附件6:2025年秋季共和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表(小升初、幼升小通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