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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版)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3-27 16:36:17 浏览1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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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版)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版)为进一步做好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公共教育环境,根据《关于进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意见》(鹤府(2021〕6 号)、《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暂行办法》(教字(2021)16号)等规定,结合鹤山工业城(共和镇)相关入学工作指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鹤山工业城(共和镇)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对园区发展建设有杰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园区骨干企业、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及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的适龄子女。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子女可直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1.符合鹤山市教育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鹤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暂行办法》(鹤教字(2021)16 号)文件所称的高层次人才。

  2.园区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3.共和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人才子女可申请分配入学名额:

  1.纳税大户:上一年度年纳税额在 1000 万元(含)至 3000万元、3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5000 万元(含)至1亿元、1 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可以申请不超过2个、3 个、4 个、5 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由财政所核定)

  2.优质企业:用地面积超过 30 亩,上年度亩产税收 30 万元(含)至 50 万元、50 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可以申请不超过 2个、4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由经发办核定)

  3.“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三人企业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4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2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国家级、省级均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有效)

  4.科研站点:成功申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的企业,可以申请不超过3 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有效)

  5.研发机构:国家级研发机构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3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研发机构每年可申请不超过 2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包括: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均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有效)

  6.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复审),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1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

  7.重点招商项目:园区重点招商项目且建设或投产进度按计划有效推进,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含)-5 亿元、计划总投资5 亿元(含)-10 亿元、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含)-20 亿元、计划总投资 20 亿元以上,分别可以申请不超过1个、2 个、3 个、5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由招商办核定项目投资额以及建设或投产进度)

  8.园区主导产业的高成长性企业,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 1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名额。包括:当年投产并成功上规的企业、当年月均产值创税增长 30%以上的规上企业(由经发办核定企业运行数据)。

  9.经镇领导班子审议通过的获得其他特殊荣誉、资质的企业(入学名额以班子会议确定为准)以上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只限于在该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上半年计算至每年4月 30 日,下半年计算至每年 11月 30 日)或以上的企业人才子女,属于特殊紧缺引进人才的,需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另行审批。学位分配将由镇教育部门和经发办根据企业的当年效益贡献、申请次序以及公办学校的学位资源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三、申请方法

  由人才所在单位负责通知该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人员填写《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并于上半年在每年5月1日前,下半年在每年12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以园区当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指引规定提交资料为准)提交至对应部门:企业人才由其所在单位统一交到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非企业人才由其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到共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汇总提交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共和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并公示。名单确定后由学校通知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符合本办法的单位,必须将入学名额用于本单位在职人才子女入学,并对本单位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单位当年全部入学名额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2.严禁任何单位买卖入学名额或利用入学名额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该单位入学名额申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3.本实施办法所申请分配入学名额,根据当年学位而确定

  4.本办法由共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