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5年第三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14号),申请材料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三)学历证书。其中,厦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确认无误,则无需提交)。
(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六)《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体检表需双面打印,并在提交时附上体检报告单)。
(七)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认定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依照“操作步骤”指南完成电子签名(签名过程中需确认页面正确显示承诺书内容、签名以及当前日期)。
(八)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相片背后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三)、(四)、(五)无需提供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