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申请方法: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需在11月12日至14日12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向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考生须填写由市、县(市、区)招考办统一打印的《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分数复核申请表》。
未按规定方式、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
各市受理分数复核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考生可于11月20日后向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数复核通知单》,可到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考办领取。
复核结果以《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数复核通知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