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2025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24日—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需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
地址:漳浦县政务服务中心(绥安镇黄仓村457号)四楼C01、C02教育综合窗口
3.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漳浦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另外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教师资格网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4.材料整理要求
申请人按附件2材料清单所列顺序将材料整齐整理,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邮寄地址及手机号码,提交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