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高职分类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电子摄像照片采集规范
按照报名工作规定,现场确认时须对考生进行报名图像采集。考生应按照采集标准,规范进行电子摄像。图像采集规范如下。
(1)图像应真实呈现考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2)拍摄时请坐姿端正,表情自然。
(3)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镜片不得有反光,不得佩戴有色(含隐形)眼镜。
(4)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若宗教、医疗和文化确有需要,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着装应与背景色(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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