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幼儿园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标准公布
一、实施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本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审批部门批准设立、教育部门备案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所在区域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区域划分
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城乡区划分组类型,静海区分为城区和非城区2个区域类别,其中:城区包括朝阳街道、华康街道和静海镇,非城区包括其余17个乡镇。
三、实施标准
1.公办幼儿园。按照实际收取的保育教育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免除。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所在区域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平均免除水平减免保育教育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收费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平均免除水平的据实减免,实际收费高出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详见附件)。
3.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区公办四级幼儿园平均免除水平减免保育教育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收费低于公办四级幼儿园平均免除水平的据实减免,实际收费高出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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