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对象及标准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11-03 18:34:26 浏览7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天津市红桥区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对象及标准

  一、实施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我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我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及我区实际,适时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按照红桥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实际收费低于批准价格的据实减免。民办幼儿园参照我区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其中:示范园1060元/生/月、一级园850元/生/月、二级园640元/生/月、三级园450元/生/月、四级园240元/生/月。未评定等级的,参照三级公办幼儿园450元/生/月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推荐阅读:天津市红桥区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