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流程和时间
本次认定流程为 “网上报名—体检—审核—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
申请人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请注意,账号信息将直接影响后续教师资格业务的办理,务必认真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补充完善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
2.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区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洛阳市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4)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特别提示:
(1)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须在报名中上传相关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a.户籍在洛阳市的(含所辖县区),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b.在洛阳市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洛阳市居住证原件。c.就读学校在洛阳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d.驻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
(3)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21日—11月1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两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1、2,体检表上粘贴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申请幼儿园资格请下载幼儿园专用体检表),携身份证到各级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洛阳市各级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及详细地址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本人申报的认定机构(如:XX教育局)和身份证号码(因未明确标注或误写认定机构,导致体检报告无法顺利送达而耽误认定的将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本次体检将采用预约制进行,各体检医院可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接受预约。请申请人务必提前与体检医院取得联系,以确保体检流程顺利进行,避免延误。
(三)审核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通过验证的,其“核验状态”显示为“已核验”;未通过验证的,其“核验状态”显示为“未核验”。
在审核阶段,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无需现场审核。显示状态为“材料待完善”的,请申请人仔细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并根据认定机构的要求对认定材料进行修改或补充,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在各级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现场确认:确认时间(11月17日—11月21日)
1.洛阳市各县区认定机构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4。
2.后期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动,会及时更新到“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认证栏目。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12月下旬)
证书领取通知请关注“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在洛阳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认证栏目查看。
特别提示:
1.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证书(所属认定机构为洛阳市教育局)发放一律实行免费邮寄。“是否邮寄”请统一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可选择自取或邮寄。
温馨提示: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能够及时准确接收证书和申请表。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请务必将其妥善存入个人档案,避免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