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我区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职教高考)、其他分类考试招生的人员。
(一)统考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文化统考(全国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招考形式的人员,统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职教高考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包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考试)、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考试)招考形式的人员。
(三)其他分类考试招生
包括报名参加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等不通过统考录取招考形式的人员。
报名条件:
(一)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招考形式:
1.统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2.职教高考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应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4〕19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职教高考年度考试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条件。
3.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7.已在区外参加了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