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1. 试用期满后,按照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5万/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年、本科生不低于25万/年核定薪酬待遇,并建立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2.新选聘人员三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其间在市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生活津贴享受年限最高可延长至五年。
3.新选聘人员五年内,可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的相关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研究生280万元、本科生210万元。购房自住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政策咨询:0513-85098505(南通市委组织部),0513-59003995(南通市国资委)
选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20日。线上报名请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就业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ntxdrc@163.com;线下报名于10月16日下午14:30—17:00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10月17日上午9:40—12:00在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活动现场投递简历。面谈结束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意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