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黑龙江高考资格审查怎么进行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考生父或母为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父或母及本人的户籍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我省市(地)及以上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提供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4.考生父母一方为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队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考生父母士官证或军官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申请报名。
5.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的,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在符合贫困地区国家专项报考资格项下勾选“是”选项。如考生错选、漏选上述选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6.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农村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在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报考资格项下勾选“是”选项。如考生错选、漏选上述选项,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机构按照《黑龙江省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一份报市(地)招考机构备案。
7.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地方免费医学生)招生报考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
8.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报考条件:(1)符合我省2026年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
9.身份证号前两位非“23”的考生(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除外)报考时须填写《黑龙江省身份证号前两位非“23”开头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6)。其中,符合条件依据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第二条第二项至第七项填写。例如,考生符合第二条第三项,即填写“第二条第三项”。
10.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逾期不予受理。相关事项按照《关于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11.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享受照顾录取考生名单由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复核公示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下达窗口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