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一、可申请报名的人员
具有福建省户籍
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
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因父母原因迁入户籍
父母一方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因投靠父母迁入户籍
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若被投靠人户籍虽在福建省但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则按第4项规定执行。
其他事由迁入户籍
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截至2026年7月1日),且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及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
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从业经历的记录。
外国侨民
在福建省定居、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不得申请报名的人员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6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具有福建省户籍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申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具体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2025年10月23日-28日)和现场确认(2025年10月29日-11月3日),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
建议考生及家长仔细对照条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