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 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5 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 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29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5 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 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 务》2 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 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 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 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 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 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条件说明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承认的正规学历。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迟到考 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 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均为主、客观题混 合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 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 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
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 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及行业主管 部门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官网(https://rsj.beijing.gov.cn/,下同)“人事考试服 务频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不实填 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 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1。
2.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29 日。注 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等信息维护,以免错过报名。报考人员上 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及资格证书的制作,上传成功后无法自行修改,请慎重选用。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 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网上人工核查。
3.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 书面审核意见(可参考附件 2),该上传材料文件须为 PDF 格式 且小于800K;该书面审核意见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31 日。完成报 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 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 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5 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5 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5 年全国新闻 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 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 )考生可于 2025 年 12 月下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三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纸 质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体核发事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由考试合格人员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3〕1093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
(二)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因电子票据查验有效期为一年,请考生 及时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 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参加考试年度及考试名称发送至邮箱kszxcw@rsj.beijing. 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 处理。
(二) 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 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 )考试报名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考试报名流程图
2.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审核意见(模板)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5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