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考试科目
1.普通类(含艺术生、体育生):
物理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2门再选(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
历史科目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2门再选(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选1门)满分值10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满分值各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三校生类: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满分值各150分。
(二)艺体专业考试科目(类)
1.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前6个科类中,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戏曲类可以单报,也可以兼报前6个科类中的一类。
2.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实行全省统考,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
3.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教育三个方向,三个方向可以单报或兼报,选报音乐教育方向的视为同时兼报了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两个方向。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分别填报声乐/器乐科目考试需演唱/演奏的曲目信息各2首(曲目不得重复,不得以同一曲目的不同名称填报)。须填报的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全称)及曲作者(无曲作者的作品可填写出处;由考生自行创作曲目的曲作者填写“自创作”;外文曲目名称、曲作者建议使用中文译名填写)。
4.报考舞蹈类的考生须从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中选报一个舞种方向。
5.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三个方向可以单报或兼报。
6.体育类考生,只能在足球、篮球中选择一个选考科目。
7.报考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