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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10-10 10:10:11 浏览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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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宁夏师范大学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建校50年来,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己任,为社会累计培养各类人才6万余人,被誉为“六盘山下人才基地,宁南山区教师摇篮”。学校设有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9大学科门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教育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教育、体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翻译、音乐、美术与书法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且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六)部分学科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定向就业地区及具体单位名称。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表》。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三)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按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查询。

  五、复试

  (一)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四)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部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和调剂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寄送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入学时间)。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未按要求函调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可通过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了解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五)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七、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具体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等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学制和学费、住宿费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900元/生/学年(6人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以上所列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学校最新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具体以自治区、学校当年文件标准为准)、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在内的奖助体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纳入奖助体系。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博雅楼210

  邮政编码:756000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954-2079782

  E-mail:nxsfxyyjs@163.com

  网    址:https://yjsc.nxnu.edu.cn/

  十二、其他

  本招生章程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件:

  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表

  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