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贵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和在职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在职考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各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骨干计划政策要求: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二)实施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计划、定向西部省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注意:以上各专项计划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明确了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其余各专项计划招生对象有限定条件。
(三)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计划、定向西部省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等各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四)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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