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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时间+内容+要求+主题+赛制+赛程)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10-31 15:32:56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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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一、 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 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 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执行主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参照成立相应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 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其中,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课程教学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详见附件3)

  (二)同期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以创促就、课程教学研讨交流等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参照总决赛系列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

  五、 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一)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课程教学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二)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75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400人,就业赛道约350人,结合参赛选手专业背景、目标职业及所属行业等划分赛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组别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1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学生选手参赛名额。

  (三)全国总决赛参赛教师选手约100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各地高等教育规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开设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教师选手参赛名额。

  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及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 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5年10月—2026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各高校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不晚于2026年1月31日。

  (二)校赛省赛(2025年10月—2026年3月上旬)。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管理、查看省赛和校赛信息。各地须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组织工作。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全国总决赛(2026年4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现场比赛及同期活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教学赛道赛程安排参照课程教学赛道方案(附件3)进行。

  七、 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地各高校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