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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东莞大岭山镇户籍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10-29 09:45:52 浏览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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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大岭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现定于2025年10月29日-11月14日受理申请。

  根据《大岭山镇财政补贴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办法》的通知,已享受学前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的户籍儿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本学期不再重复享受幼儿户籍补贴。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大岭山镇户籍学前适龄儿童并足龄入园(即2018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2、入读的必须是大岭山镇辖区内的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补贴标准为150元/月。

  说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如满3周岁就读小班可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补贴;满4周岁就读中班可申请“2025年春季、2025年秋季学期”补贴;满5周岁就读大班可申请“2025年春季学期”补贴,如在2025年秋季学期已享受免费学前教育的,2025年秋季学期不再重复享受幼儿户籍补贴;满6周岁就读一年级可申请“2025年春季学期”补贴。

  二、申请要求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2025年10月29日-11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

  1.《大岭山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市内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贴申请表》(请扫附件1二维码下载);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

  3.申请人父或母一方银行储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建议提供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4.就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盖章学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银行储蓄账号、收据/发票等原件受理现场核对后返还,只收取复印件。

  三、补贴发放

  经村(社区)、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并确认符合申领资格补贴名单后,将财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所提交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收据/发票佐证材料的,将不再补发当年度补贴。

  2.根据申请人迁入大岭山镇户籍日期,结合提供的幼儿园学费收据/发票,确定补贴的实际月数(全年在园教学时间共10个月,不计寒暑假留园时间)。

  如有疑问,可致电镇教育管理中心85628266咨询,联系人:周老师 殷老师。

  附件:

  1.大岭山镇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贴申请表

  2.大岭山镇财政补贴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读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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