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发改价格(调控)函〔2024〕328号)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科50元,外语类口语测试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科50元
兼报体育类考试的考生,须另缴考试费,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术科测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发改价格(调控)函〔2023〕452号)执行。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术科测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科。
兼报艺术类考试的考生,须另缴考试费,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价格(调控)〔2025〕64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发改价格(调控)函〔2023〕451号)执行,戏曲科类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0〕42号)执行。
书法类100元/科,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均为70元/科。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均为70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