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资助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免学杂费。
二、地方政府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免保教费、伙食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核定收费标准减免)。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学生(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境儿童)享受免费营养餐。
广陵区户籍的特殊困难群体子女(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可以获得相关就学费用的减免: 学前教育阶段保教费、伙食费全额减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核定收费标准减免);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全额减免。
广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