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都江堰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政策
01
申请对象
以下四类人员子女可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一):
在本市居住就业的成都市以外户籍人员子女。
(二):
在本市居住就业的成都市其他区(市、县)人员子女。
(三):
在本市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居住就业的其他镇(街道)户籍人员子女。
(四):
本市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以外镇(街道)户籍、跨镇(街道)居住就业人员子女。
温馨提示: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本办法。
02
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申请随迁子女入学。
(一)积分申请:
依据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申请。申请人积分达10分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可申请入学。
(二)材料申请:
需提供申请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以上和合法稳定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印证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满半年以上
提供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以及截至2026年4月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合法稳定居住满半年以上
户籍在大成都以内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6年4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其房屋用途为“住宅”)。户籍在大成都以外的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26年4月1日,已在本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四川省居住证》。
03
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04
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一网通办:
家长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申请
(二)线下申请,现场办理:
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到市教育局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办理,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填写《就学申请表》办理入学申请。
特别说明:第三类和第四类申请对象,只能进行线下申请。
05
其他事项
(一):
2026年4月1日前,发布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告,公布现场申请指定登记点。
(二):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初中一年级(已在本市就读小学的)外,申请就读其他年级的随迁子女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三):
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四):
申请人提供信息、证件以及其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五):
已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需按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读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六):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七):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
06
咨询电话
教育局:028-61929022 028-87137687
028-87133146
公安局:028-61929034 028-87115123
人社局:028-61929057
住建局:028-89741272
行政审批局:028-6192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