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2024-2025学年学前教育民办学位补贴申领公告
根据樟木头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目标任务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我镇对上一学年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继续实行学位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2025学年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属于首次申报学位补贴的以下四类适龄幼儿予以申报。
第一类: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类:父母双方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父母至少一方是本镇原居民的适龄幼儿
第四类:积分补贴群体(除一、二、三类外的其他适龄幼儿)
二、补贴对象
1.2024-2025学年在本镇民办园就读且之前已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的中、大班幼儿无需重复申报,可继续享受学位补贴(中途转学到镇外就读的除外);之前学年已经参加过学位补贴申报但未获得补贴资格审核通过的第四类群体的中大班幼儿,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2024-2025学年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属于首次申报学位补贴并获得通过的适龄幼儿。(本款主要指的是2024-2025学年小班的幼儿)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学期1000元,两个学期共2000元。
四、补贴名额
根据2024-2025学年学前公办占比达标要求确定补贴学位数。
五、补贴办法
(一)第一、二、三类对象可直接获得补贴,再根据占比计算余下的名额按积分从高到低补贴给第四类申报对象。
(二)实行一次申请,按学年发放的方式进行补贴;获得补贴资格的幼儿,若中途转学至辖区外就读,自转学学期起,停止发放学位补贴。
(三)特别说明
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自2025年秋季起,大班在读适龄幼儿开始实行免费教育,因此2024-2025学年获得补贴资格的中班适龄幼儿,2025-2026学年读大班后不可再享受学位补贴。
2、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户籍生申报民办学位补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即选择到我镇民办幼儿园入读的户籍生(小班新生), 不能申请民办学位补贴;2025年春季之前已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已获得补贴资格的户籍幼儿可继续享受补贴(中班在读生)。
六、申请流程
(一)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父母双方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幼儿、父母至少一方是本镇原居民的适龄幼儿。
1.申请时间:9月15日-21日
2.申请办法:实行网上申请,家长通过微信识别以下二维码或电脑端打开链接http://zmtyeyjf.net0769.com/,登陆申请平台,根据本人及幼儿户籍情况,勾选补贴对象类别,详细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所需资料:幼儿本人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图片、幼儿出生证原件图片
(二)积分补贴群体适龄幼儿。
1.申请时间:9月15日-9月21日
2.申请方法:实行网上申请,家长通过微信识别以下二维码或电脑端打开链接http://zmtyeyjf.net0769.com/,登陆申请平台,根据本人及幼儿户籍情况,勾选补贴对象类别,详细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填写及上传资料:网上填写《樟木头镇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申请表》、《樟木头镇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积分表》(附件1、2)所需资料;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包括幼儿本人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图片、幼儿出生证原件图片、社保清单原件图片、幼儿父(母)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图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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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审:9月22日-26日;复核:9月27日-30日。
5.公示时间:10月10日-15日,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在“学位补贴申报平台”对获得补贴群体及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七、材料说明
1.申请人家长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申领不成功,后果由申请人家长自负。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申报期内,信息内容可多次修改。
3.申请人家长在填报信息前,须充分了解所属类别要求,准备好相应证明材料,并对自己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审核发现造假情况,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补贴发放
镇教育管理中心将于10月20日将审核通过名单报镇财政复核,审批后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