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和校服选购“十严禁”
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明确
严禁违反“一科一辅”要求征订教辅材料;
严禁向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及家长推荐或征订任何教辅材料;
严禁在省教育厅公布的教辅材料选用目录外征订教辅材料;
严禁在征订教辅材料时搭售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
严禁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发行/经销单位征订教辅材料;
严禁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严禁利用教辅材料征订、代购等收受发行/经销单位财物、礼金或变相利益输送等牟利行为;
严禁违反主动公开公示要求,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侵犯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严禁违反资金管理规定,不通过学校账户代收教辅材料征订费用,私设小金库、委托家委会、指派个人代收费用等行为;
严禁挪用、截留学生教辅材料代购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账目公开透明。
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十严禁”明确
严禁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校服;
严禁违反招标采购程序擅自指定供货企业,或通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陪标等方式违规选定供货企业;
严禁利用校服采购收受供货企业财物、礼金或变相利益输送等牟利行为;
严禁违反主动公开公示要求,暗箱操作、明招暗定,侵犯学生、家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严禁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或设计带有奢侈化倾向的校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严禁违反“双送检”“明标识”制度,防止味道刺鼻、做工粗糙的劣质校服进校园;
严禁违反资金管理规定,不通过学校账户代收校服费用,私设小金库、委托家委会、指派个人代收费用等行为;
严禁以“服务费”“检测费”等名义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校服定制附加费用;
严禁挪用、截留学生校服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账目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