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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一览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9-12 14:54:30 浏览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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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一览

  我省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各市教育局批准的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

  (二)上次注册至今已满五年的教师(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底),须进行定期注册;

  (三)上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须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各市教育局批准的依法举办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且上年度考核合格;

  4.新入职教师须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二)定期注册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十项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注册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注册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实施工作安排,每年秋季开展定期注册工作,我省定期注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教师个人网上申报阶段(9月15日至10月10日)。教师本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教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账号后,完善个人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即任教学校)进行信息填报。完成报名后,在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校。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遗失或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在县(区)教育局注册初审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办。

  (二)现场确认阶段(10月11日-10月28日)。所在学校依据注册条件对申请人有关材料及师德表现情况、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或试用期满考核情况)、聘用合同、身心健康情况等进行审核签署确认,并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及各类统计表至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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