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阶段招生
(一)具有罗庄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各公办小学和对应初中学校依据学籍,对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全部分流到对应初中学校就读,区教体局组织复查核验。小学毕业生放弃直升初中学校,并凭学生本人的自然村户籍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名下的产权房,申请到区内非对应直升初中学校就读的,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按要求提报材料,具体流程同小学报名。
(二)学生本人具有罗庄区自然村户籍或监护人及本人名下具有罗庄区产权房(房产部门备案)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监护人准备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等资料,通过“临沂市罗庄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同小学报名。
一、民办学校招生
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自然直升本校初中部,不再接收其他生源。2025年根据当年省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在校生规模情况,统一拟定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预留招生计划;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对有停办风险的民办学校,学校要提前向区教体局汇报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报经区教体局核准,确保社会稳定。
二、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落实孤困、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支持措施
各学校要精准掌握上述各类儿童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各学校要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资助、救助、家访及劝返复学等关爱政策。
(二)落实残疾儿童支持措施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接受特殊教育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有评估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三、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 〔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同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传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照片→区教体局审核后回复学校→学校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