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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房产相关规定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9-12 14:45:39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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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房产相关规定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1.衡阳县城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规定:

  具有衡阳县城区户籍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以下两种(任选一种)报名服务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如实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①下载“湘易办”APP 或登录“湘易办”小程序,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立即办理”中,进入“衡阳”,选择“衡阳县”进行报名。

  ②登录“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点击“立即办理”进入“衡阳”,选择“衡阳县”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招生学校现场核查证明。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且实际入住。

  ④适龄儿童少年有户籍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招生学校现场核查证明。

  2.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人员是指在衡阳县城区稳定居住、在县城区就业或经商的非衡阳县城区户籍人员。

  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同时尽量减少乡村学生不合理的进城就读现象,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择校行为。

  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平台提出申请,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照片,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学。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区的有效《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衡阳县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衡阳县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半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

  个体经营者须提供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为严把新生入学信息和报名资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

  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使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个人户籍:不动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居住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会保险等学生入学五类主要证件进行查询核验。

  核验未通过的,可补充上传资料或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各招生学校必要时应入户核查。

  同时,对查验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及其他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