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襄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常规申报的教师,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规定执行。
(二)定向申报的乡村教师,申报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6号)规定执行。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有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到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同时,公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申报人员应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否则,须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