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
一、申请对象
(一)具有瑞安市户籍,学籍状态正常的学生。
(二)本人或其监护人已在瑞安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学籍状态正常的非瑞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与材料
(一)瑞安户籍的学生,回户籍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确需转学的,填写《转学申请登记表》(办理单位可提供),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户口簿(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学生本人所在页)和产权证(产权登记日期页、产权信息登记所在页)的原件、复印件。
(二)非瑞籍的学生,填写《转学申请登记表》(办理单位可提供),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户口簿(首页、父母所在页和学生本人所在页)原件、复印件,在瑞安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8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
四、申报与办理流程
监护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见附件)提出转入申请。
(一)瑞安户籍的学生:1.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为市直属的,向市教育局提出转入申请;2.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属于教育学区的,向对应教育学区提出转入申请。市教育局或相关学区受理审核后,于开学前通知申请转学的学生到相应学校就读。
(二)非瑞籍的学生:到居住证地址对应教育学区,提出转入申请。教育学区受理审核后,统筹安排转学学生的就读学校,开学前通知到位。
(三)凡转学到瑞安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五、注意事项
(一)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二)转入学校对应年级段没有空余学位或转入学校为“大校额”学校、超计划分流学校的,均不得转入。
图源:瑞安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