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2025年秋季中小学生转学申请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中小学转学申请及办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目前龙湾区各中小学的空余学额有限,秋季转学主要针对龙湾区户籍(或父母在龙湾区有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在区外就读申请回龙湾就读的学生。转学审核不通过的对象,需回原学校就读。
一、申请对象
符合龙湾区入学条件的非毕业班学生。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在区外就读的龙湾区户籍或父母在龙湾区有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学生,请在8月20日-8月25日,直接去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
2.在区外就读符合龙湾区入学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请在8月20日-8月25日,根据居住证居住地址就近到以下学校报名——
小学:上江小学,上庄小学,状元二小,状元三小,海滨一小,海滨三小,瑶溪一小,第二外国语小学,龙水一小,龙水三小,永中二小博雅校区,永昌五小,星海小学,温州滨海学校,沙城一小朝霞校区,海城一小环山校区。
初中:温十五中,温二十中,温二十五中,永中中学,海滨中学,第二实验中学,永兴中学,星海实验中学,沙城中学。
三、报名材料
1.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社保证明(可选)等材料。
2.学生学籍信息表。如无学籍信息表,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准确填写原就读学校和转学年级。
四、注意事项
1.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转学。
2.区内公办学校空余学额原则上优先满足区外就读的学生转入。
3.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在施教区学校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由施教区学校直接接收;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4.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5.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文件要求,省外户籍的初中考生,需在温州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才可报考公办普高。中途转入我市就读的初中考生,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6.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的文件要求,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因此,中途转学至龙湾区初中的学生在毕业时将不享受分配生(定向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