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2025年秋季随迁人员子女转学通告
一、登记对象
拟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人员子女指户籍登记在乐清市外的就学对象。)注: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办理转学。
二、登记时间
2025年8月18日-8月23日
三、登记地点
我市各公办学校均为登记点,请根据居住证地址到就近的学校进行登记。也可以线上直接登记转学申请信息,后续等待我们进一步核实,一般会在8月底前予以统筹安排。
四、报名材料
转学对象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一方在乐清市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五、注意事项
1.转学期间,不得变更现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2.我市公办学校学位能满足随迁子女的转学需求,部分人口集聚区域申请人数较多,我们会结合多个学校的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3.转学复核结果,由学区或学校直接通知,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特殊情况需及时提供说明(身体健康情况等)。
六、咨询电话
各学校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普教科:61526706
温馨提醒:
1.对于来学校咨询或办理转学手续的家长,学校应确保传达室保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协助对接联系值班人员或招生负责人。
2.申报转学对象的家长,请在提供的材料上(户口本和居住证复印件等)注明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3.本市户籍的转学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