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将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学前一年”指进入小学前的最后一年,一般相当于幼儿园大班。
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公办还是民办,除保育教育费外,像被褥费、伙食费等仍需按幼儿园标准缴纳,不在这次政策调整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