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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惠城中小学民办学校二次招生报名条件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9-12 14:30:09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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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是惠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是惠城区外户籍,按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户籍情况分两类:

  (1)监护人中一方为惠州市内户籍,须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下同);

  (2)监护人均为惠州市外户籍,须有惠城区居住证及惠城区社保。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是港澳台或外国户籍的,按其监护人户籍情况分两类:

  (1)监护人中一方为港澳台或外国户籍,须持有效的在惠城区内的固定住所佐证材料(港澳台籍人士应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应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2)监护人均为大陆户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惠城区外”的要求执行。

  其它说明

  1.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经查实,取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根据上级文件有关文件要求,部分未参加第二阶段招生,且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可直接进行自主招生;参与了第二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如在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亦可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报名准入条件与第二阶段招生一致,请凡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自行与民办学校联系。

  3.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规则,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审核报名资格时要坚守公平公正原则,各项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提前收费,如经核查发现有任何违规招生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予以处理,对违规招录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4.未尽事宜以惠城区教育局解释为准。咨询电话:0752-2677411、0752-2677001(惠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