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补录的条件
“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可自行联系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第二轮补录。
其中,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监护人已办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能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的,可与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联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后,由民办学校、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录。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补录资格。
二、第二轮补录的方式
第二轮补录不需要网上申请、不需要网上重新填报志愿,由家长自行联系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民办学校确定接收,家长注册后,由民办学校将学生的录取数据上传到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
三、参与第二轮补录的学校名单

第二轮补录将根据申请情况额满为止,民办学校补录学位满员后不再接受补录申请。家长可联系民办学校了解学位情况和学校基本情况,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收费标准、服务设施后合理申请补录,勿扎堆申报个别民办学校。

四、第二轮补录结果查询
第二轮补录成功的学生可以在招生平台“结果查询”页面查看补录结果。如家长已在某学校注册后一直无法查看个人补录结果,请尽快到补录学校了解情况或向长安镇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五、注意事项
1.我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全部通过市教育局招生平台报名录取,任何不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均不承认学籍。凡是宣称承诺有特殊渠道安排学位的,均属于诈骗和违规行为。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谨防诈骗!如有具体线索,可向长安镇教育部门反映,电话:0769-85531406。
2.根据我市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在一所民办学校“注册确认”了,就无法到其他民办学校补录注册,请家长根据实际做好入学规划,并切实保管好个人“注册码”,不确定到某学校就读,切勿随意到学校注册,或向学校(或他人)提供或告知“注册码”。
3.东莞市义务教育学位供需总体平衡,如在第二轮补录中仍申请不到任何民办学位的学生家长,可联系长安镇教育部门。
六、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0769-85531406/13929200516
招生线下咨询服务地点:长安镇体育公园体育馆A2门(长安镇锦绣路160号)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