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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南靖县优待照顾对象小升初招生录取方式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15 09:38:55 浏览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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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南靖县优待照顾对象录取方式

  (一)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驻南靖县部队(含武装部)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居住在县城的港澳台胞子女,对南靖县社会事业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人士子女、2020年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漳州市教育局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七项措施》(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明确的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符合南靖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政策和其他上级规定的有关照顾对象。

  (二)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①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②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③民办学校征地协议所涉及的用地村民子女(以征地协议书和村委会证明为准);④民办学校举办者所属企业集团高管及员工子女(与办校企业集团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

  (三)招生录取

  一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适用于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仅适用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上两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必须先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再进行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经南靖县中招办审核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优待录取,此类学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