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封市祥符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入学条件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一)祥符区各乡镇小学生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各乡镇中心校安排,到生源地小学报名注册采集信息
(二)城区小学入学条件
1.户籍在祥符区城区,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城区服务范围内小学接收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孤儿。
2.进城随迁子女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提供进城入学条件到所属的服务小学按规定安排就读
(1)已在城区购房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2)前往城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满6个月(含6个月)的营业执照原件。
(3)进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在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3.其他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2)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步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小学统一进行。按教体局审批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不得进行面试或面谈。
适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到所在乡镇学校或服务片区学校随班就读;具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到祥符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不具备入校就读能力的,由所在服务学校在征得学生监护人意愿后协调特殊教育学校负责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辖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二、城区公办小学服务范围
1.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371-26666106)
①青年路以东——科教大道以西——中学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青年路以西——人民路西段以南
③黄龙寺村委居民
2.第二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3707615556)
①祥符大道南段以东----塞纳公馆南路以南——文化南路以西
②文化南路以东----园区路以南
3.第三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3783905591)
①科教大道以东——县府大街东段以南(不含清华园小区、程寨、翟寨两村委居民)
②宝业龙湖、一帖王社区一帖王村、杨寨社区居民
4.开封二师附小祥符校区
(咨询电话:18737803160,15937878903)
①青年路北段以西——生产街以北独乐岗村委居民
②东方国际小区,岳麓府小区
5.祥符区第五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8103789962)
①科教大道以东——县府大街东段以北
②程寨村委居民
③文庭雅苑 绿苑东郡小区
6.第六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5938551112,13781112378)
①青年路以东——科教大道、深圳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南——园区路以北
②园区路以南(西至汪屯桥)----祥符大道以西
③祥符大道南段以东---文化南路以西---塞纳公馆南路以北---园区路以南
④清华园小区
⑤袁楼村委居民
7.第八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3598760058,18317801683,18837829233)
①青年路以西——县府西街及开祥路以南——人民路西段以北
②东方国际小区以东——宏达大道北段以西——建设路西延段以南——开祥路以北
③范庄村委居民
8.第九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13633784900,15890924288)
①宏达大道以东——青年路以西——县府西街及开祥路以北
②青年路以东——科教大道以西——中学路以北
③独乐岗村委居民,一帖王社区老府庄村居民
三、信息采集
(一)祥符区各乡镇小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各乡镇中心校安排,到生源地小学报名采集信息。
(二)城区学校学生信息到服务片区范围内的小学进行采集,信息采集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个途径。
线上信息采集:符合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不动产一致,能够提供规范不动产登记证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由学校指导家长进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申报。
线下信息采集:线上办理不成功和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的学生分别到服务小学现场办理。
具体要求见各小学招生简章。
点击二维码查看:“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三)民办学校自行组织信息采集
四、城区小学报名材料清单
(一)户籍类材料
1.学生及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2.监护人居住证(居住满6个月取得的正式居住证明)。
(二)监护人(或祖辈)城区房产类材料
1.不动产登记证。
2.暂时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如能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如无法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3.若房产在学生祖辈名下,学生及监护人与祖辈共同居住,且为唯一居住地的。
4.能够提供法定有效证明,证明房产归属为学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城区其他类型房产证明材料。
(1)拆迁安置协议(棚户区改造)
(2)迁村并居项目参与集体经济分配村民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3)小产权房开发公司购房合同(不是商品房买卖的正规合同)、收据
(4)如继承、受赠、司法确权的房屋,公证书、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件
(5)自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6)具有祥符区户籍的公租房、廉租房租用合同文件
(7)年代久远的集体房本
(8)单位分房、家属院集体房或集资房(单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5.以下材料可视为辅助材料,在信息采集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佐证以上材料,判定居住信息。
(1)水电费缴费凭证
(2)物业费缴费凭证
(3)燃气费缴费凭证
(三)学生监护人务工、经商类证明材料
1.学生监护人在城区务工,需提供监护人社保证明(满6个月),如有需要可要求提供连续3个月工资流水。
2.学生监护人在城区经商,需提供监护人营业执照(满6个月),如有需要可要求提供连续3个月的营业流水。
(四)其他类型入学材料
由各招生学校结合材料实际情况统一审核
五、时间安排
7月14号~24号期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工作将全面开展。各小学将依据上级招生文件,有序指导家长完成线上、线下报名流程。家长可直接通过所属小学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对接,从报名咨询、材料提交到后续录取通知书发放,以及任何疑难问题的处理,均由各小学全程负责跟进与落实,确保家长和学生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报名入学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