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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临沂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招生办法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14 10:17:05 浏览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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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临沂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招生办法

  (1)报名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教育专区→选择入学服务→选择【临沂市】【高新区】,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常住人口子女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①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高新区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⑤非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