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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24小时热点资讯 24小时热点资讯 发表于2025-07-10 17:11:54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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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

  分为提前批、中职本科“3+4”批、普高统招批、五年制高职院校批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五个批次进行招生投档录取。

  二、录取办法

  (一)普高提前批

  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拔尖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对等特殊类型学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网上录取审核。具体录取办法已另文通知。

  (二)中职本科“3+4”批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设 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遵循考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分分数相同时,按其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

  单科成绩排列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三)普高统招批

  1.录取要求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除提前批录取的自主招生外,所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都分解下达到各县(区),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线要求,遵循学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芗城区、龙文区、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诏安县、东山县等7 个县区分成两个批次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

  2.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需进行身份信息注册,由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直接登录漳州市教育局网站“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访问地址 http://zzzsgl.fjzzedu.cn )注册信息和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或者任何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修改志愿,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志愿,截止时间所填报的志愿为最终确认志愿,作为投档录取的志愿依据。

  3.等级要求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考生都必须在达到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简称政治,下同)、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个科目(以下简称十个科目)须达到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等级线要求。

  4.线上补录

  常规志愿投档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进行征求志愿补录。

  (1)补录原则。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和录取,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各校等级线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已被普高提前批、中职本科“3+4”批、普高网上统招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补录。

  (2)补录范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能继续面向本县(区)招生,县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只能继续面向本县招生,市、区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中心城区(指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古雷开发区和常山开发区招生。

  (3)补录次数。线上补录原则上不超过 2 次。

  5.几种特殊录取情形

  (1)漳浦县和古雷开发区实行同考区内普通高中统一切线招生政策。

  (2)芗城区、龙文区、南靖县、长泰区、华安县、诏安县、东山县等 7 个县区分成两个批次投档录取。实行以下投档录取办法:

  芗城区:分成两小批,第 1小批芗城中学、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厦大附中、台商区一中、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市正兴学校、漳州实验中学、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芗城中学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 小批,芗城北斗中学、漳州艺术实验学校、漳州长运艺体高中、漳州英才学校、漳州市卡迪夫高级中学。

  龙文区:分成两小批,第 1小批龙文一中、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厦大附中、台商区一中、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市正兴学校、漳州实验中学,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龙文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 小批,龙文二中、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漳州艺术实验学校、漳州市卡迪夫高级中学。

  南靖县:分成两小批,第 1 小批南靖一中、南靖兰水中学,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南靖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不再实施第二次统招;第 2小批,南靖二中、南靖四中。

  长泰区:分成两小批,第 1小批长泰一中、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厦大附中、台商区一中、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市正兴学校、漳州实验中学、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长泰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 小批,长泰二中、漳州康桥学校、漳州艺术实验学校、漳州市卡迪夫高级中学。

  华安县:分成两小批,第 1 小批华安一中,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华安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 2 小批,华安正兴学校。

  诏安县:分成两小批,第 1 小批诏安一中,第一轮投档录 — 37 — 取完成后,诏安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 2小批,诏安县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诏安职校综合高中班和诏安中扬英才高级中学。

  东山县:分成两小批,第 1小批,分为统招生、定向生、第二次统招三轮投档录取。东山一中、东山二中统招生,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仅东山一中和东山二中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第二轮定向生录取,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在两校统招生最低录取线下分别下降70分内,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若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三轮投档,实行第二次统招,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直至完成全县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全市普高投档控制分数线);第2 小批,东山职校综合高中班。

  (3)漳州一中招收市直、龙文以外的各区考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 660 分,招收龙文区考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 620分。厦大附中招收漳州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各区高一新生(含面向市直公办学校定向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漳州开发区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 2所学校定向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再进行降分补招。

  (4)漳州一中碧湖校区的龙文区户籍考生可报考漳州一中(含统招生和本校定向生),但不能报考漳州一中定向招收龙文区专项计划。即该校龙文区户籍初三毕业生中招录取列入漳州一中市直录取范围,可参加漳州一中统招生和分配给碧湖校区定向生的录取,未被漳州一中录取的学生,只能参加龙文区— 38 — 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不能报考漳州三中、漳州二中、漳州八中、漳州五中、芗城中学市直计划,可参加漳州三中定向招收龙文区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

  (5)高新职业技术学校、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招收综合高中班均仅开设历史政治地理选科组合。高新职业技术学校招收艺术类特色班招收 100 人(一个美术班50 人、一个音乐班 50 人)面向中心城区、古雷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招生;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招收一个艺术类特色班 50 人(含美术 25 人、音乐 25人)面向中心城区、古雷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招生,一个普通类综合高中班 50人面向市直招生。报考高新职业技术学校和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测试时间以高新职业技术学校和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公告为准。测试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填报志愿参与录取,按志愿和中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6)漳州一中芗城分校学籍的芝山街道户籍考生及该校符合“四证”的随迁子女的考生可报考漳州一中,但不能报考市直其他普通高中市直计划和漳州一中定向招收芗城区专项计划。即该类考生中招录取列入漳州一中市直录取范围,可参加漳州一中统招生和分配给漳州一中芗城分校定向生的录取(需具备定向生资格),未被漳州一中录取的学生,只能参加芗城区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

  (7)台商区一中台胞子女班专项计划 40 人,面向全市台胞子女应届毕业生招生。该班的录取方式与全市统招生一样实 — 39 —行线上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填报该志愿的全市台胞子女应届毕业生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遵循学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若录不满,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转统招批录取。录取学生中考投档分不低于当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四)五年制高职院校批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

  全市五年制高职院校(不含艺术体育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 371 分(含政策加分,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下 60分),五年制高职院校艺术、体育类最低投档控制线为 259 分(含政策加分,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的60%),个别院校若有提高最低投档控制线,将在今年招生计划中公布,中考投档总分达到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方可填报志愿。凡已经被我市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录取。

  1.录取批次

  投档录取分两个小批:第 1 小批,有专业面试(测试)的院校专业;第 2 小批,统招院校专业。

  2.录取办法

  第1小批,有专业面试(测试)的院校专业招生,设 3个有顺序的专业梯度志愿。即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院校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

  第 2 小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设 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遵循考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分分数相同时,按其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征求录取后,五年制高职院校个别专业因报考生源仍然不足需要调整分地市招生计划的,可由五年制高职院校向我市招生办提出调整申请并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五)三年制中职学校批(含技工院校)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

  1.录取批次

  投档录取分两个小批:第 1 小批,有专业面试(测试)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第 2 小批,统招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

  2.录取办法

  第 1 小批,有专业面试(测试)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招生,设 3个有顺序的专业梯度志愿。即遵循“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

  第 2 小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设 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遵循考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分分数相同时,按其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常规志愿录取后若出现部分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网上征求志愿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安排在同一时间(7 月 14 日—16日)填报志愿。为维护考生利益,避免考生因漏报中职学校志愿,而失去就读中职学校的机会,要求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必须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志愿。

  三、录取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录取依据

  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作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公布成绩时,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四科原始分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六科按比例折算分以及各科等级将同时公布。考生可通过《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统》查询中考成绩。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中招录取投档总分折算方案,即投档总分 800 分,按照语文 150 分、数学 150 分、英语 150 分、物理 90 分、化学 60分、道德与法治 50 分、历史 50 分、地理 30 分、生物 30 分、体育与健康 40 分,折算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十个科目中考成绩等级划分按《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漳教中〔2018〕 274号)文件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 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 等级 15%、B 等级30%、C 等级 35%、D 等级 15%、E 等级 5%;A、B、C、D 等级为合格,E 等级为不合格且比例为 5%,但不含本学科卷面分的60%及以上学生,即学科卷面分的 60%及以上学生均按 D 级(合格)记载

  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综合素质的评定按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漳教中〔2018〕274 号)文件执行。

  五、录取结果

  全市中职本科“3+4”、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招收的新生都须经漳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下同)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新生学籍管理

  经市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是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建立学籍档案的依据,未经市中招办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发起或审核通过建立学籍档案。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所属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严禁为学生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双重学籍”。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市教育局将根据市中招办审核的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结果,对各县(区)教育局办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学籍接续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责任。